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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及职责

科    室 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责
人事秘书科     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;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;承办局机关的文秘、档案、保卫、保密、财务、公文传递、大件物品采购、财务管理、小车管理等工作;起草综合性的重要文稿;负责局机关的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;做好劳动、人事、后勤、医疗及其它工作。
民族事务科     负责组织统计和分析民族村组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;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;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申报、分配和使用管理;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,协助民族院校做好招生工作;处理民族信访、草拟民族方面的文稿;协调处理民族方面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;承办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。
宗教事务科     负责全市佛教、道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、伊斯兰教方面的工作,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,检查督促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;处理宗教信访,草拟宗教方面的有关文稿。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;联系各级宗教团体协助有关宗教团体办好所属宗教院校,负责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。加强对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管理,配合有关部门制止非法的宗教活动,保护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利;审核有关宗教书刊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。

发布时间:2008-2-29 13:9
信息类别:机构简介
信息来源: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人秘科
发 布 人: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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